成都律师李英俊法律咨询

lawyerlyj.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婚姻/继承/扶养/赡养/收养 > 正文

同居6年"丈夫"意外死亡 女子补偿诉求被驳回

2009-10-15 15:25:00 来源:


同居6年

同居6年"丈夫"意外死亡 女子补偿诉求被驳回

 

     赵女士与“丈夫”生活6年,却一直没有结婚登记。“丈夫”意外死亡后,赵女士将“公婆”起诉到法院,要求分享死亡补偿金。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赵女士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赵女士与刘先生于2003年在老家按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此后随丈夫来到北京做生意,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生意很忙,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去年9月,刘先生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赔偿了死亡补偿金19万元,这笔钱全部被刘先生父母拿走。赵女士找到“公婆”要求分钱,却被认定不算儿媳而拒绝给钱。赵女士无奈将二老起诉到法院,索要死亡补偿金的三分之一。

     法院审理后认定,有权享受死亡补偿金的主体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因赵、刘从未办理结婚登记,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配偶,仅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庭据此驳回了赵女士的诉讼请求。作者:王秋实  发布时间:2009-10-15 来源: 京华时报 

     李英俊律师个人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死亡补偿金性质上不是遗产,没有法律规定只有死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才有权享受。赵女士与刘先生长期共同生活多年,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适当分得部分。成都中院最近公布的一个针对死亡补偿金分配的示范性案例处理得就比较合情合法。当然,这只是法律上的争议,对老百姓来说,保险的做法还是及时办理结婚登记。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中国成都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Mobile:13980790988(四川成都李英俊律师)     Tel:(028)65850088

  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126.com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http://www.86028lawyer.cn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http://www.scdpw.org

大家都在看

2016年-2017年四川(成都)交通

2016年-2017年四川(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标准)李英俊律师/四川成都  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