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李英俊法律咨询

lawyerlyj.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四川成都检察院抗诉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农村户籍按城镇标准赔偿

2010-01-30 19:24:49 来源:


四川成都检察院抗诉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农村户籍按城镇标准赔偿

四川成都检察院抗诉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农村户籍按城镇标准赔偿

 

     本报讯(记者谷萍 通讯员成民近日,张科携妻子专程来到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感谢该院通过抗诉帮助其讨回赔偿金17万元。 

     20074月,张科的继子张华在成都市新都区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华无过错。张科和张华的母亲向该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张华死亡赔偿金等费用35万余元。 

     新都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科不是该事故死者的亲生父亲,因此事故责任者不赔偿其赡养费,并按照农村户口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仅判决赔偿张华的母亲赡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14万余元。一审判决生效后,两位老人不服并提出申诉,新都区法院驳回其请求。 

     张科左肾被切除,右肾也功能不全,系五级伤残。张华去世后,其母和张科二人失去生活来源,20084月,二人将申诉材料寄往成都市检察院,向该院检察长李建反映了案件情况,李建立即责成民行检察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川成都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李英俊律师

     经查,张华2岁时父亲因病早逝,母亲带着他与叔父张科共同生活。张华11岁时,其母与张科登记结婚,一直生活至今。成都市检察院认为,张科与张华已形成法律上的继父子关系,张科对张华尽了抚养义务,张华应对继父尽赡养扶助义务,加之张科身体有残疾且无其他生活来源,故应当将张科作为张华的被赡养人纳入赔偿范围。同时,该院调查发现,张华生前工作地即主要收入来源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一直在新都区马家镇,为城区,而一审判决赔偿标准按农村户口标准计算也属不当,遂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中国成都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Mobile13980790988四川成都李英俊律师  Tel:(02865850088

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vip.qq.com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http://www.86028lawyer.cn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http://www.scdpw.org

     日前,成都市中级法院经再审后采纳了成都市检察院的抗诉理由,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肇事者赔偿张华母亲和继父各项损失共31万余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 检察日报

大家都在看

2016年-2017年四川(成都)交通

2016年-2017年四川(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标准)李英俊律师/四川成都  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